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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机构vs境内自然人 国外投资者欲夺小额信贷话语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 03:04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记者 夏峰

  面对潜力巨大的我国小额信贷市场,国外投资者正虎视眈眈。记者昨日了解到,贵州江口县和内蒙古鄂尔多斯东胜区两地正在进行的小额信贷公司招标很可能被资金雄厚的外资夺得主导地位。

  据参与小额信贷公司招标的有关人士透露,各级人民银行部门"有意试点外资控股的小额信贷公司"。据称,虽然央行未曾就此出台成文的指导政策,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关部门"引进外资"的意图已经非常明显。

  作为上述两个试点项目的协助机构,亚洲

开发银行负责征集、筛选海外投资者。亚行金融专家钱鹰昨日告诉记者,该行发布招标书后,许多国外机构表示了较大兴趣,其中不乏具备丰富小额信贷经验的机构。

  虽然距离最终开标(5月16日)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但国外投资者的资金优势已显露无疑。记者了解到,贵州江口招标的最低注册资本金要求是1000万元人民币,但有意向的外资机构的投标资金可能达到数千万美元。

  根据江口县的小额信贷招标公告,"发起人(为小额贷款小组投标合伙人)必须是社会自然人(含境外自然人和机构)",同时需要合法的验资证明。"凭借国内几个自然人的实力,与国外投资者(主要是机构投资者)竞标,成功的可能实在不大。"贵州江口县政府有关人士对记者说。

  开展试点项目的地方政府也对外资持欢迎态度。据上述人士介绍,资金量充足和相关经验丰富的国外投资者优势明显,地方政府乃至省级政府都希望未来的小额贷款公司能够由外资来主导。

  据介绍,亚行去年7、8月间在江口县组织了部分国外机构进行调研,当时得出的结论是"小额信贷公司有望在营业3年左右时间实现盈利"。参与调研的国外机构当时表示,不惧怕数年的亏损。"该表态受到各界的欢迎,因为政府希望小额信贷公司能够走上可持续的发展道路。"

  业内专家表示,国内目前没有针对小额信贷机构的监管政策,外资入主小额信贷公司并没有法律障碍。但从小额信贷业的长期发展看,监管层应当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引进国外小额信贷的丰富经验相当重要,但不意味着可以放松监管,以防发生区域性的金融风险和社会动荡。"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骆玉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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