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住房公积金制度酝酿大开放 逐步取消户籍限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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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 02:15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记者 李和裕 研究改“户”贷款为“人”贷款,逐步取消户籍、身份限制 上海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十一五"期间有望更上一层楼,开放幅度可谓巨大。
昨天,记者了解到,上海“十一五”规划中,有关部门针对公积金制度拓展,已经提出了如改“户”贷款为“人”贷款以提高额度,放宽公积金贷款限制和扩大覆盖面等在内的多项政策研究,准备进一步发挥公积金在住房领域的巨大作用。 从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传出的信息显示,一方面,上海正在酝酿提高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额度。 目前上海公积金是以户为单位计算贷款额度的,最高额度为30万元;而今正在研究以每位缴存者为单位进行贷款,这样的话,一个家庭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将在现有基础上获得大幅提高。 另一方面,上海还将研究扩大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逐步取消现行缴存政策中对户籍、身份的限制;同时拓宽公积金使用渠道,满足就业者在不同人生阶段的住房消费需求;对组合房贷中的还贷次序也可能进行调整,允许借款人使用公积金优先抵冲商业贷款;并且对于购买中低价房、重大工程配套商品房的市民,除自筹资金外,将提供全额住房公积金贷款。 提高公积金贷款限额的问题一直是上海业界关注的焦点,对于上海现在酝酿的一系列举措,不少业内人士认为这是公积金管理政策调整的必然趋势,相信会构成住房消费市场的利好,特别是有助于提高职工的首次购房能力及有利于自住型购房者的置业。 2005年上海住房公积金执行情况公报显示,去年上海共向6.7万户家庭发放公积金个人房贷89亿元,户均贷款额超过13万元,比前年增长了36%,支持购房建筑面积669万平方米,相当于全市房产销售总量的五分之一。同时,约80万市民提取公积金79亿元用于归还住房贷款,公积金已成为广大市民、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购房和偿还房贷的重要资金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