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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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7日 05:35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48号文批准。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规章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5、本基金自2006年3月30日起,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的网点公开发售。 6、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7、认购最低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8、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9、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0、销售网点(包括直销中心和代销网点)受理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成功应以基金注册登记与过户机构(即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1、本公告仅对"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6年3月27日《上海证券报》上的《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2、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3、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代销机构咨询。 14、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10-65185566,或者全国统一客户热线:95105866)咨询购买事宜。 15、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基金份额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一、本次基金募集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运作方式和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基金 3、本基金的最低认/申购金额和适用费率如下表所示: 管理费率(年费)0.41% 托管费率(年费)0.14% 销售服务费率(年费)0.25% 首次认(申)购最低金额1000元 追加认(申)购最低金额1000元 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调整认(申)购的最低金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开始调整之日的3个工作日前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4、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5、基金份额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6、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控制投资组合的久期不超过一年,力求本金稳妥,保持资产较高的流动性,降低基金净值波动风险,取得超过比较基准的稳定回报。 7、募集目标 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8、发售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规章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9、销售机构与销售地点 (1)直销机构: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上海直销中心、深圳直销中心、西南直销中心。 (2)代销银行 ①中国银行 在中国银行所有32个一级分行,400多个城市,10000多个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客户服务电话:955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电话。 网址:www.bank-of-china.com。 ②中国民生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在21个主要城市的282家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客户服务热线:9556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站:www.cmbc.com.cn。 (3)代销证券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国泰君安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国都证券、中信证券、广发证券、海通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兴业证券、湘财证券、招商证券、渤海证券、平安证券、东方证券、江南证券、华泰证券、东北证券、财富证券、宏源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中银国际证券、长城证券、德邦证券、光大证券、东海证券、东吴证券、国信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金元证券、广东证券。 (4)如本次募集期间,新增代销机构或营业网点,将另行公告。 10、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到基金份额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时间段,最长不超过3个月。 (2)本基金的发售期为自2006年3月30日到2006年4月21日。在发售期内,本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延长发售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 (3)基金募集期满,本基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合同生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按照规定在办理基金验资和备案手续后公告本基金合同生效。 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在募集期结束时归入投资者认购金额中,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募集资金利息的数额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商业银行,不得动用。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1、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2、认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基金认购费。 募集资金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时归入投资者认购金额中,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募集资金利息的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认购份数的计算公式如下: 本金认购份额=认购金额/基金份额面值 利息认购份额=募集期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份额=本金认购份数+利息认购份数 其中:认购份数保留至0.01个基金份额,小数点后两位以后舍去。多笔认购时,按上公式进行逐笔计算。 举例如下: 假设某投资者以10万元认购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期发生的利息为50元,则其可得到的份额数计算如下: 本金认购金额=100,000/1.00=100,000份 利息认购金额=50/1.00=50份 认购份数=本金认购份数+利息认购份数=100,000+50=100,050份 即:基金投资人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在此期间产生了50元的利息,可获得100,050份基金份额。 3、认购限制 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 4、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5、已购买过嘉实成长收益基金、嘉实增长基金、嘉实稳健基金、嘉实债券基金、嘉实服务增值行业基金、嘉实浦安保本基金和嘉实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者,在原开户机构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不用再次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在新的销售机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需先办理登记基金账号业务。 6、缴款方式:全额缴款。 三、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1、一个机构投资者在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2、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可以在代销机构指定的基金代销网点或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通过代销机构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通过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追加认购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 3、在直销中心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在代销网点认购的机构投资者请遵循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二)通过中国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及认购时间: 机构客户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为:9:00至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部分网点对私业务受理)。 2、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或副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帐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开户申请表; ③授权委托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机构公章); ④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⑤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加盖印鉴的认购申请表。 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基金管理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基金管理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帐户开户确认书和认购接受确认书,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日后第三个工作日在中国银行销售网点的打印认购业务确认书。 (三)通过中国民生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及认购时间: 机构客户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为:9:00~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立基金帐户 机构投资者首先须办妥中国民生银行机构结算帐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然后由经办人到对公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企业法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预留印鉴;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⑤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办理认购手续 机构投资者到中国民生银行基金代销网点认购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中国民生银行借记卡(机构卡); ②加盖预留印鉴的认购申请表。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民生银行的说明为准。 (四)通过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机构客户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为9:30至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帐户的客 户不必再开立该帐户;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 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5)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6)开户合同书(部分证券公司适用); (7)预留印鉴。 3、开立基金账户(已开立过嘉实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已在其他代销机构开立过嘉实公司基金帐户的投资者仅需开通已有基金帐号,投资者须提供基金帐号。)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须提供以下资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机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以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五)通过嘉实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及认购时间: 机构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为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至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的开户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机构公章); (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5)预留印鉴卡; 机构投资者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直销中心认购应提交以下资料: (1)加盖预留印鉴的认购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现金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尚未办理开户手续的投资者可提供规定的资料将开户与认购一起办理。 4、投资者提示 请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投资者也可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www.jsfund.cn)上下载直销业务申请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直销中心与代理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投资者请勿混用。 5、嘉实直销中心咨询电话:(010)65185566,95105866 (六)缴款方式 1、机构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认购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代销机构扣款。 2、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机构投资者,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机构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下午4:30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在中国银行或工商银行的直销专户。 户名: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东城支行营业室 账号:0200080729027303686 户名: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01213708027001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机构投资者在填写银行划款凭证时,请写明用途。 (3)如果机构投资者在当日规定时间内没有把足额资金划到账,则以资金到账之日作为受理申请日(即有效申请日)。 (4)至募集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的指定资金结算账户: ①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③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四、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办理基金业务,必须事先开立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或各代销证券公司的资金帐户卡;个人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办理基金业务,必须事先开立银行活期存款账户,作为直销资金结算账户。 2、个人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可以在代销机构指定的网点以及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通过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追加认购最低限额为1000元。 (二)通过中国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个人客户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为:9:00至16:00(周六、周日部分零售柜台照常营业)(注:周六、周日为申请预录入)。 2、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及复印件; ②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③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④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②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③中国银行基金交易卡。 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基金管理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基金管理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 (三)通过中国民生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程序 1、个人客户业务办理时间9:00~15:00(周六、周日照常营业)(注:周六、周日为申请预录入)。 2、开立基金帐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帐户时必须提交下列资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办理认购手续 办理开户的同时即可办理认购手续,个人投资者到中国民生银行基金代销网点认购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②中国民生银行借记卡; ③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四)通过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以下个人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个人客户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为: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券商开立了资金帐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帐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及复印件; (2)基金账户的开立(已开立过嘉实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已在其他代销机构开立过嘉实公司基金帐户的投资者仅需开通已有基金帐号,投资者须提供基金帐号) 个人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填妥的《基金帐户开户申请表》;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在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①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③在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五)通过嘉实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个人客户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为:9:30至17: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开立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及复印件 (2)银行活期存款账户及复印件 (3)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现金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尚未开户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4、投资者提示 (1)请有意认购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个人投资者也可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www.jsfund.cn)上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中心与代理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3)直销中心咨询电话:010-65185566,95105866 (六)缴款方式 1、个人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认购只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代销机构扣划相应款项。 2、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个人投资者,则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个人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下午4:30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在中国银行或工商银行的直销专户。 户名: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东城支行营业室 账号:0200080729027303686 户名: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01213708027001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投资者在银行填写划款凭证时,请写明用途。 (3)如果投资者当日规定时间内没有把足额资金划到账,则以资金到账之日作为受理申请日(即有效申请日)。 (4)至募集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①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③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五、清算与交割 1、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验资日以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基金募集专户中。认购资金募集期间的资金利息转为投资者基金份额。 2、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募集结束后对基金权益进行过户登记。 3、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进行认购时产生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指定银行帐户或指定券商资金帐户划出。通过直销机构进行认购时产生的无效认购资金在认购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指定银行帐户划出。 六、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并具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两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两亿元人民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两百人,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 2、基金管理人应当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注册登记人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3、基金管理人应当将验资报告及本基金备案材料提交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将于收到前述材料后予以书面确认。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将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发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4、基金募集期限届满,不能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合同生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七、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104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8层 邮政编码:100005 法定代表人:王忠民 电话:(010)65188866 传真:(010)65185678 联系人:王永宏张砚 客服电话:010-65185566,95105866 网站:www.jsfund.cn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电话:(010)66594977 传真:(010)66594942 联系人:宁敏 网站:www.bank-of-china.com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8层 电话:(010)65188866 传真:(010)65180017 联系人:钱卫东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厦1702室 电话:(021)38789658 传真:(021)68880023 联系人:陈小荣 (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南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2段35号中银大厦2911-2912 电话:(028)86402797 传真:(028)86402799 联系人:胡清泉 (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附楼二楼 电话:(0755)25870686 传真:(0755)25870663 联系人:廖峰涛 2、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传真:010-66594853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ank-of-china.com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4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经叔平 电话:(010)58560666 传真:(010)58560794 联系人:吴杰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http://www.cmbc.com.cn (3)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010)66568587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郭京华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213 传真:(021)62583439 联系人:芮敏祺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5)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联系人:王序微 客服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w2000.com.cn (6)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广场45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2号安贞大厦3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电话:(010)64482828 传真:(010)64482090 联系人:马泽承 客户服务电话:8008108809 网址:www.guodu.com (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湖贝路1030号海龙王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864818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网址:www.ecitic.com (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36、38、41、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7 联系人:肖中梅 客户咨询电话:(020)87555888转各营业网点 网址:www.gf.com.cn (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唐山路218号 办公地址:上海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4125 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金芸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htsec.com (10)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电话:(010)6518388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免长途费) 网址:www.csc108.com (1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陆家嘴东路166号中保大厦19楼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传真:(021)68419867 联系人:杨盛芳 客户服务热线:021-68419125 网址:www.xyzq.com.cn (12)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银城东路139号华能联合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938 联系人:陈伟(021)68634818-8631 开放式基金客服电话:(021)68865020 网址:www.xcsc.comwww.eestart.com (1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40-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511 传真:(0755)82943227 联系人:黄健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11、(0755)26951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14)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29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3号 法定代表人:张志军 电话:(022)28451883 传真:(022)28451892 联系人:徐焕强 网址:www.ewww.com.cn (15)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八卦三路平安大厦三楼 法定代表人:杨秀丽 电话:(0755)82422251、82440136 传真:(0755)82433794 联系人:任磊、苗永华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11 网址:www.pa18.com (16)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720号20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巨鹿路756号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电话:(021)62476600 传真:(021)62474651 联系人:盛云 客户服务电话:(021)952506 网址:www.dfzq.com.cn (17)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象山北路208号 法定代表人:姚江涛 电话:010-84802022 传真:010-84801799 联系人:徐凯盈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366612,83325909 网址:http://www.scstock.com (18)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457777-882、721 传真:(025)84579879 联系人:张雪瑾、袁红彬 客户咨询电话:(025)84579897 网址:www.htsc.com.cn (19)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长春市人民大街138-1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李树 电话:(0431)96688-99、(0431)5096710 传真:(0431)5680032 联系人:高新宇 网址:http://www.nesc.cn (20)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27层 法定代表人:蒋永明 电话:(0731)4403343 传真:(0731)4403439 联系人:张治平 客户服务热线:(0731)4403343 网址:www.cfzq.com (21)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2号 办公地址:北京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6层(营销经纪总部) 法人代表人:高冠江 电话:(010)62267799-6316 传真:(010)62294470 联系人:师敬泽 咨询电话:(010)62267799-6789 网址:www.ehongyuan.com (22)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青岛市东海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史洁民 电话:(0532)5022026 传真:(0532)5022511 联系人:陈向东、丁韶燕 网址:www.zxwt.com.cn (23)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0层 法定代表人:平岳 客服电话:(021)68604866 传真:(021)50372474 联系人:张静 网址:http://www.bocichina.com.cn (24)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魏云鹏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6199 联系人:高峰 客户咨询电话:(0755)82288968 网址:www.cc168.com.cn (25)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4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88号浦发大厦26楼 法定代表人:王军 电话:(021)68590808-8125 传真:(021)68596077 联系人:罗芳 客服电话:(021)68590808-8119 网址:www.tebon.com.cn 电子信箱:mail@tebon.com.cn (2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16楼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68816000 传真:(021)68815009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021)68816770 网址:www.ebscn.com (27)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常州延陵西路59号常信大厦18、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989号中达广场13楼 法定代表人:顾森贤 电话:(021)50586660 传真:(021)50586660-8880 联系人:邵一明 客户服务热线:北京010-86525005,上海021-62196752,深圳0755-83154530,常州0519-6634000。 网址:http://www.longone.com.cn (28)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苏州市十梓街298号 办公地址:苏州市石路爱河桥26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21)65588021 联系人:顾宜君 客户服务热线:(0512)96288 网址:www.dwzq.com.cn (29)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302 联系人:林建闽 客户服务电话:800-810-8868 网址:www.guosen.com.cn (30)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县前东街8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8号国联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范炎 联系人:袁丽萍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510)2831662,258816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510)2831589 网址:http://www.glsc.com.cn (31)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15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15号信达大厦10-13楼 法定代表人:管荣升 联系电话:0791-6289771 传真电话:0791-6289395 联系人:万齐志 公司网址:www.gsstock.com (32)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层(518034) 法定代表人:郑辉 电话:(0755)83025695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金春 开放式基金客服电话:(0755)83025695 网址:http://www.jyzq.cn (33)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广州市解放南路123号金汇大厦 法定代表人:钟伟华 电话:(020)83270846 传真:(020)83270846-76504 联系人:陈新 网址:www.stock2000.com.cn (四)注册登记与过户人 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8层 法定代表人:王忠民 总经理:赵学军 电话:(010)65188866 传真:(010)65185678 联系人:王玲 (五)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称: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内大街贡院西街六号E座9层 负责人:张涌涛 联系电话:(010)65171188 传真:(010)65176800 联系人:杜玉松 经办律师:杜玉松、黄伟民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昌路568号(邮编:200120)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邮编:200021)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61238888 传真:(021)61238800 联系人:许康玮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许康玮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3月27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