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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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5日 06: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6年3月23日下午在公司会
一、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2005年度工作报告; 监事会对2005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05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列席了全部董事会议,参加了所有的股东大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守法情况等各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监督。经认真审议一致认为: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规范运作,经营决策科学合理,决策程序规范合法,工作认真负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审议了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审计的2005年度财务报告等有关材料。认为公司2005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的客观公正的。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4]138号文核准,公司增发新股3580万股,实际募集资金274,842,436.50元。目前募集资金所投部分项目正在变更投资项目,其余已经投入完毕。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决策的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是由于公司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发生变化,预期收益得不到保证;投资新项目有利于拓展和优化公司现有产业构成,增强公司持续发展能力,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4、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实施资产出售、收购行为。 5、报告期内,公司因客观原因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5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5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事项。 三、审议通过关于改变部分前次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1)"对高强化纤引进关键技术设备建设锦纶6工业丝一步法生产线项目"减少投资2,608万元。 (2)放弃实施"引进喷气织机生产高档仿真服装面料项目",该项目涉及募集资金12,428万元; (3)以募集资金12,000万元收购红豆集团无锡远东棉纺有限公司95%股权并对其增资(确切投资金额依据《红豆集团无锡远东棉纺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为准)。 (4)剩余资金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四、审议通过关于监事变动的议案; 1、蒋国才先生辞去监事会监事; 2、监事会提名顾建清为监事候选人。 候选人简历如下: 顾建清,男,1954年7月出生,曾任红豆集团国际发展公司经理助理、红豆集团无锡东方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红豆集团政工部部长、行政部部长、副总经理、总务部部长,现任红豆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3月23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