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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4月1日起大调整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5日 05:43 中国证券报

  财政部决定,自4月1日起对我国消费税作重大调整。汽车消费税将被提高,大排量轿车要最高征收20%的税率,润滑油、一次性木筷等被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白酒消费税统一调整为20%。

  点评:古往今来,税率一直是引导生产与消费、调整社会利益格局最有效的经济手段之一,一个社会的公平程度常常集中反映在税赋上。可以预料,本次大规模调整消费税必
然对相关产业的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许多专业人士已经或正在细致地评估本次调整对相关产业和消费者产生的冲击或收益,并预测他们的生产和消费行为相应发生何种改变。笔者更为关注的是本次调整的“时代背景”,它不单单是对1994年税改以来税制施行情况的总结与提高,还体现了政府在公平与效率问题上的思考,贯彻了清晰的可持续发展的思路,进而还可以看作政府以财政政策的方式表达的改革反思。

  需要指出的是,调节消费税虽然操作简便,并有助于堵塞偷漏税现象,但是毕竟是对“终端”动手术,相比之下,分配机制的完善虽难度更大,但却更为根本和紧要。讨论公平问题,一定要分清源与流,根与枝。(杨哲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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