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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东股份质押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4日 06:09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今日接到第一大股东新湖控股有限公司的通知,新湖控股有限公司分别于20
06年3月21日和3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手续,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总计68,210,299股继续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贷款业务。质押期限截止2007年3月21日。

  特此公告。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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