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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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4日 06:09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本公司监事会于2006年3月10日向监事通过传真、邮件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06年3月22日下午在上汽大厦会议室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祥麟先生主持。 四、会议决议 经与会监事逐项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200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柳州上汽汽车变速器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次募集资金的变更(柳州上汽汽车变速器有限公司的增资项目),将进一步促进企业实现低成本扩展,扩大变速器的生产基地,形成对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地产"配套市场,同时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获取经济效益,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五)关于公司章程修订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发表的审核意见为: 1、公司2005年年报的编制以及年报的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5年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年报中所载内容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0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安永大华业字[2006]第098号); 3、在本意见提出之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以上一、二、三、四、五项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