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大集团所持华夏银行4000万股被拍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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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4日 05:43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 璩立国 北京报道 记者日前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联大集团持有的华夏银行(资讯 行情 论坛)4000万股国有法人股被以9000万元价格拍卖。 2004年6月,深圳市双赢投资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深圳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北京国利
因双赢公司丧失还款能力,华夏银行深圳分行要求国利能源公司对双赢公司的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后国利能源公司先后分五次向华夏银行深圳支行偿还了借款本息,承担保证责任金额近9000万元。 按照国利能源公司与联大集团签订的担保合同,国利能源公司要求联大集团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为此,双方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一中院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联大集团于2005年11月1日前向国利能源公司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案件受理费、执行费等近9000万元。同时双方还约定,如果联大集团在2005年11月1日前不能向国利能源公司清偿上述债务,国利能源公司有权向法院申请拍卖联大集团持有的华夏银行4000万股股份。 调解书生效后,联大集团未按时履行义务,国利能源公司向一中院申请强制执行。随后北京一中院查封了联大集团持有的华夏银行4000万股国有法人股,以高出评估价4000余万元的价格完成拍卖,并将拍卖得款近9000万元发还给国利能源公司。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