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所规范独董和董秘培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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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 06:12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周松林上海报道 上证所今天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管理办法》,旨在规范相关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推动上市公司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提高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和董秘勤勉尽责、合规运作的守法意识。
《管理办法》明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和董秘的培训由交易所主办,包括授权委托有关单位举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含证券事务代表)应按照交易所的要求参加有关辅导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关的任职资格培训证书及后续教育培训证书。独立董事资格培训的时间不少于30课时,任职两年内至少参加一次后续培训,每次不少于30课时。上市公司董秘资格培训的时间不少于36课时,后续教育的时间年均不少于24课时。董秘资格将实行年度验证和确认。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