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焦点透视 > 融资融券业务启航在即 > 正文
 

融资融券不应急于求成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 06:12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 陈劲 深圳报道

  日前,融资融券的呼声日益高涨。但接受记者采访的多家创新试点券商相关负责人认为,融资融券毕竟是个复杂的创新业务,其中蕴含较大的系统风险,不应急于求成,而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审慎推进。

  据了解,多家创新试点券商上报了自己的方案。

  “目前还只是研讨阶段,券商上报的方案仅供会里(中国证监会)作参考之用,不是说我们一定就会按照上报的方案来准备。”一家创新试点券商相关负责人表示。据介绍,该券商上报的方案以证券金融公司的集中授信模式为基础。

  另一家创新试点券商的相关负责人亦表示,事实上,券商对于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心里也不是很踏实。在此前中国

证监会组织召开的讨论会上,仅有四家创新试点券商代表发了言,更多的仍在观望之中。该人士指出,券商心里很清楚,融资融券涉及的很多细节问题不是券商自己能够解决的,甚至也不是证监会能够单独决定的。一些涉及
证券
质押的法律问题就需要协调多个部委的关系。例如,登记结算公司目前还没有账户内
股票
自动质押的登记规则和程序;此外,股票质押登记后,若被司法冻结则不能卖出;金钱质押生效的特定化及转移占有做法,目前亦尚无具体法律规则;办理转融通业务时,现行法律也没有关于质押权“让与”和“让与登记”的规则。

  该人士建议,最好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相应的司法解释,主要解决股票冻结后的卖出问题和保证金质押担保的效力问题,如较难协调则可由国务院制定或授权证监会、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分别制定具体业务规则。该人士强调,必须在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的前提下,方可启动融资融券。

  此外,券商自己也要小心谨慎。券商要根据融资融券的业务需要重新建立一套管理系统和风险控制系统。一方面对券商面临的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另一方面保障客户资产的安全。

  某创新试点券商负责融资融券业务的负责人指出,对于证券公司来说,其风险主要表现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平仓风险和比率控制风险;对于客户来说,主要是资金和证券安全风险。

  相应的,券商就要采取一定的风险管理措施:对融资融券柜台系统实行标准化管理;设计标准化融资融券协议范本,向客户充分揭示风险,作为强制平仓的法律依据;融资融券业务规模与券商净资本等指标相匹配;制订详细的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关键环节控制,对可质押证券、融资比率等指标实行动态管理,在办理融资融券之前对融资融券的可融额度进行确认;客户融资融券账户资金由独立存管体系管理,客户可通过证券公司查询;客户融资融券账户证券在登记结算公司进行明细管理,客户可通过登记结算公司查询。

  上述人士同时表示,这些工作虽然比较复杂,但他们此前对融资融券已经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做好了相应的准备工作,一旦融资融券启动,他们可以很快配合监管层推出相关业务,“如果最终方案跟我们预想中的一样,那就可以更快了。”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