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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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 05:26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重要提示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同意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拟于2006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征集函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征集函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1、征集人仅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投票而制作并签署本征集函;本征集函仅供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2、征集人保证本征集函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征集人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3、本次征集投票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征集函,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 4、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董事会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征集人已签署本征集函,本征集函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的任何规定或与之冲突。 6、征集人承诺将在本次会议上按照股东具体指示代理行使投票权,在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前,对委托人情况、委托投票情况、征集投票结果予以保密;征集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的权利,且签署本征集函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股票代码:600075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郭庆人 董事会秘书:沈明 联系地址:新疆石河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 电话:0993-2623118传真:0993-2623163 电子邮箱:stock@163.net (二)征集事项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拟审议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具体方案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以及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基本情况 2006年3月17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定于2006年4月17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06年4月17日上午11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4月13日、14日、17日,具体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即2006年4月13日、14日、17日的股票交易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石河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公司十楼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对拟表决议案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上述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审议事项:《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该议案需要类别表决通过,且该方案的实施属于关联交易,因此根据《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控股股东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须回避表决。故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需同时经参加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参加表决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4月7日,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等。 (六)有关召开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具体情况见公司本日公告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四、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截止股权登记日2006年4月7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6年4月8日至4月12日每日10:30-12:00、15:30-17:3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范围内的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股东委托投票权的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的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通过最近年度工商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股东按照上述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 (2)委托投票的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能清晰辨认)、股东帐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的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规定的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专人送达的,以本报告书指定收件人的签收日为送达日;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新疆石河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收件人:李新莲 邮政编码:832000 未在本报告书规定征集时间内的送达为无效送达,不发生授权委托的法律后果,授权股东可按有关规定自行行使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权。 5、委托投票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后,由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律师(以下简称"见证律师")按下述规则对提交文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结果将提交征集人,并由征集人行使投票。 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书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已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权重复授权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股东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6、经见证律师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授权委托的,征集人将视为其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除征集人外又委托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的,且在现场会议召开前未以书面形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授权委托的,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赞 成、反对、弃权中选择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征集人将视为委托股东对征集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附:股东委托投票的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 股东委托投票的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人声明:本人[]或公司[]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而制作并公告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以下简称"《征集函》")全文、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行为之目的、征集方案、征集程序、授权委托规则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本人或公司有权随时按《征集函》确定的规则和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本人或本公司可以亲自或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但除非本征集投票的授权委托已被撤销,否则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本人或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代表本人[]或公司[]出席于2006年4月17日召开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或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审议事项的投票意见: 审议事项赞成反对弃权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注:授权委托股东应决定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授权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授权委托人股东帐号: 授权委托人持股数量: 授权委托人地址: 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注:个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日期: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