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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 05:26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3月6日在《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并于2006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了《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调整的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要求,现公告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4月3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3月30日至2006年4月3日的交易日的每天9:30-11:30和13:00-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江西省贵溪市冶金大道15号江西铜业集团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参加会议投票的方式

  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何一种方式表决。

  6、提示公告

  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召开相关股东会议提示公告,两次提示公告时间分别为2006年3月23日、2006年3月30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3月24日。在2006年3月2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保荐代表人、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和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注意事项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审议事项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详见公司于2006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调整的公告》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修订稿)》及其摘要)。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相关股东会议投票表决改革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自本会议通知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公司董事会将协助非流通股股东,通过投资者座谈会、网上路演、走访机构投资者、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多种方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同时公布热线电话、传真及电子信箱,广泛征求流通股股东的意见。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采取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投票权的形式,使中小投资者充分行使权利,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时间:自2006年3月24日15:00至2006年4月3日14:00之前。有关征集投票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06年3月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征集投票,不能重复投票。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流通股股东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有利于流通股股东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表决结果对未参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投票表决或虽参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投票表决但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仍然有效。

  四、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董事会申请公司股票自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06年3月27日)起停牌。

  如果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否决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董事会将申请公司股票于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次日复牌;如果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董事会将申请公司股票在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执行的对价股份上市流通日复牌。

  五、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a)法人股东凭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b)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c)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d)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

  e)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及其它文件必须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06年3月30日8:30-17:30未在登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可以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但对会议审议事项没有表决权。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收件人: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地址:中国江西省贵溪市冶金大道15号

  邮政编码:335424

  (4)联系电话:0701-3777732,3777310,传真:0701-3777013

  (5)联系人:赵晓玲肖华东

  六、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的实现方式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该征集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6年3月2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江西铜业全体A股流通股股东。

  (二)征集时间:自2006年3月24日15:00至2006年4月3日14:00之前。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请详见公司2006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七、其他

  (一)股东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或者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则已作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二)股东重复委托且授权内容不同的,以委托人最后一次签署的委托为有效。不能判断委托人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委托为有效。

  (三)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见证律师仅对股东根据本报告书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并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报告书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将被确认为有效。因此,特提醒股东注意保护自己的投票权不被他人侵犯。

  特此公告。

  附件:1、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2、董事会征集投票的授权委托书

  3、授权委托书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1: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操作

  1、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投票简称表决议案数量说明

  738362江铜投票1A股

  2、表决议案

  公司简称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的申报价格

  江西铜业1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1元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江西铜业"A股的沪市投资者,对公司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投赞成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38362买入1元1股

  2、如某沪市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38362买入1元2股

  3、如某沪市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投弃权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38362买入1元3股

  4、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值配售持有"江西铜业"A股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若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投赞成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363362买入1元1股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复印有效)

  征集人声明:征集人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了《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征集人承诺将委托董事会出席相关股东会议并按照股东的指示代理行使投票权。

  委托人声明:本人是在对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的相关情况充分知情的条件下委托征集人行使投票权。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本人保留随时撤回该项委托的权利。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本人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或者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的,则以下委托行为自动失效。

  委托人声明:本人已详细阅读《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及同意受托人按照本委托书的投票指示代理本人行使相关股份的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表决意见:

  赞成________

  反对________

  弃权________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持有股数:股,委托人股票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证书)号: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签字确认,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签署日期:2006年月日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复印有效)

  兹委托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事项:

  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议案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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