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固本之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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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 13:23 证券日报 | |||||||||
本报记者 侯捷宁 近日,证监会接连颁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被业界称为是证券市场固本之举。 众所周知,上市公司质量是证券市场的基石,只有上市公司质量得到提高,投资者
正因如此,我们看到,2004年初“国九条”中,“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推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被重点论述。2005年11月,国务院又转发了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已经被提升到中国证券市场前所未有的高度。 在去年的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特别指出“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这是完善证券市场之根本”。 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曾公开表示,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证监会正在做八方面的工作,其中就有六个方面和上市公司直接有关。如促进上市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管,进一步促使上市公司提高透明度,努力解决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支持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加强监管协作,防范和化解上市公司风险。 事实上,证监会确实是把“改进上市公司监管工作、促进上市公司全面提高质量”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来抓。管理层在4个月的时间内,陆续发布了上市公司在股权激励、对外担保、高级管理人员培训、股东大会、公司章程指引等方面的六个规范文件。如2005年11月14日发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规范意见》(试行),12月23日发布《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12月26日发布《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今年1月4日发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3月20日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3月21日发布《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这些规范性文件的发布,为促进上市公司质量的全面提高及规范运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显然,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离不开管理层的支持和推动,但作为公众公司,上市公司必须对股东负责、让投资者满意,必须要遵守资本市场规则,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这些都需要靠上市公司及其高管自觉履行。而上述规则就是上市公司及其高管的“紧箍咒”。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