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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 06:22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2、没有流通股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6年3月21日上午9时在哈尔滨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天平路2号本公司5楼会议室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授权代表共计3名,持有股数110493993股,占总股本的42.24%,没有流通股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卫峰先生主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0493993股,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0493993股,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及200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0493993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110493993股,反对0股,弃权0股。

  经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8,790,394.67元,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后,未分配利润为-42,571,790.78元,没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公司决定本年度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0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0493993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决定续聘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

  黑龙江金马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君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投资者可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各项议案详细内容。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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