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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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 06:22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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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股股 份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2006年3月23日 ▲公司股票、转债复牌日及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3月27日,本日股价不 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自2006年3月27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西钢",股票代码"600117"保持 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宁特钢"或"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 案经2006年3月10日召开的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于200 6年3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方案实施的内容: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0股对价股份。 2、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1)除西钢集团外的西宁特钢其他非流通股股东青海省电力公司、深圳市 通利来实业有限公司、吉林铁合金公司、包头钢铁设计研究院、北京祥恒科技有 限公司、兰州炭素有限公司、青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如下法定承诺:持有的 非流通股股份自方案实施后的首个交易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2)西宁特钢控股股东西钢集团作出以下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方 案实施后的首个交易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上述限售期满后二十 四个月内,在国资部门许可西钢集团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前提下,才可以通过交 易所挂牌出售所持股份,出售股份将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出售价格将不低于 5.50元/股(除权除息相应调整)。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序号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东名称执行对价安排前本次执行数量执行对价安 排后 持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本次执行对价安排股份数量(股)本次执 行对价安排现金金额(元)持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1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94,320,00062.57%-58,257,1060 336,062,89453.33% 2青海省电力公司14,000,0002.22%-2,068,370011,931,6301.89% 3深圳市通利来实业有限公司5,100,0000.81%-753,47804,346,5220 .69% 4吉林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0,0000.32%-295,48101,704,519 0.27% 5中国冶金建设集团包头钢铁设计研究总院1,700,0000.27%-251,1590 1,448,8410.23% 6北京祥恒科技有限公司1,700,0000.27%-251,15901,448,8410.23% 7兰州炭素有限公司1,700,0000.27%-251,15901,448,8410.23% 8青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1,700,0000.27%-251,15901,448,8410.23% 非流通股股份合计422,220,00067.00%-62,379,0710359,840,92957 .10% 4、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进程 1、股权登记日:2006年3月23日 2、公司股票、转债复牌和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3月27日(本日股价不计 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转债同时恢复交易及转 股。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3月27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西钢",股票代码"600117"保持不 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1、获得对价股份的对象和范围:截止2006年3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2、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 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转股 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 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 派送。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股份类别股份情况变动前变动数变动后 非流通股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394,320,000-394,320,0000 2、境内法人持有股份27,900,000-27,900,0000 非流通股合计422,220,000-422,220,000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0+336,062,894336,062,89 4 2、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0+23,778,03523,778,035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0+359,840,929359,840,929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207,930,238+62,379,071270,309,309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207,930,238+62,379,071270,309,309 股份总额630,150,2380630,150,238 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 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序号股东名称所持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可上市流通时间承诺的 限售条件 11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6,803,1452008年3月27日1、自改 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2、在上述期满后,西钢集 团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占西宁特钢总股本的比例在24个月内不超过 5%,出售价格不低于5.50元/股(除权除息相应调整)。 336,062,8942010年3月27日 2其他非流通股股东23,778,0352007年3月27日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 ,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八、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西宁市柴达木西路52号 邮政编码:810005 联系人:杨凯余辉邦 联系电话:0971-52996735295576 传真:0971-5218389 九、备查文件 1、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修订稿) 2、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保 荐意见及补充保荐意见 3、辉湟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法律意见 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4、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5、辉湟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 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21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