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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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 06:22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公司将于近期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2006年3月21日后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4、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公司刊登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3月21日上午9: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3月17日,3月20日和3月21日每日9:30至11:30、13:00至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济南市解放路16号黄金大厦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时民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02人,代表股份1310349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1.90%。 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00000000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份的100%。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9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1034956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的51.72%,占公司总股本的19.40%。 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的0%;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97人,代表股份31034956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的51.72%,占公司总股本的19.4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机构代表、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审议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公告详见2006年3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31034956股,其中,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为31034956股。 1、全体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125856872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5%;反对票3371284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弃权票18068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 2、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25856872股,占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3.32%;反对票3371284股,占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86%;弃权票1806800股,占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82%。 3、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和表决情况: 名称持股数量(股)表决情况 申银万国-花旗-UBSLIMITED4074100同意 鸿阳证券投资基金2857030同意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1800000弃权 中国工商银行-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1781827同意 中国建设银行-上投摩根中国优势证券投资基金1559764反对 景福证券投资基金1374389同意 中国工商银行-金泰证券投资基金1200000同意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1002080同意 天华证券投资基金862950同意 久嘉证券投资基金849910同意 四、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股东会议由山东平正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徐燕飞先生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山东平正大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法律意见书。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21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