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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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 06:22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3月10日以电话通知与书面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发出,2006年3月20日上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正式在公司董事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九名,实到六名,董事杨树源先生因身体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授权委托董事李胜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林毅民先生因公务
一、审议通过《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通过《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公司2005年度实现净利润43,493,284.1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349,328.42元,提取法定公益金2,174,664.21元,结转年初未分配利润129,117,910.54元,扣除上年已分配利润20,000,000元及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60,000,000元,本年度实际可分配利润86,087,202.08元,资本公积金63,290,210.68元。 董事会决定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及公益金后,拟以2005年12月31日总股本30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5,000,000.00元。 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见本公司公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继续聘任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决定其相关费用。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对《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其中《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改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召开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5月12日(星期五)上午9:30 2、会议地址:广州市寺右新马路170号四楼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礼堂 3、会议议题: ①《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②《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③《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④《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⑤《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⑥《关于续聘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⑦《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⑧《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⑨《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4、会议出席对象: ①截至2006年4月28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②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③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表出席。 5、会议登记办法: 参加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联系人:蔡锦鹭徐广晋 邮政编码:510600 联系电话:(020)87379702,87393888-8309,7172 传真:(020)87371634 6、其他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六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先生/女士作为本人/本单位的代理人出席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号码: 委托日期:2006年月日 (此委托书格式复印有效)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