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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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 06:22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议召开期间无修改议案情况,亦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3、公司将于近期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4、经表决,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通过。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3月21日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3月17日、3月20日、3月21日 每日9:30-11:30,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二旗中路2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06年3月9日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董事会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包宗业先生 本次股东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表决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1701人,代表股份533,834,5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07%。 2、非流通股股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非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4人,代表股份48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38%。 3、流通股股东投票情况 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1697人,代表股份48,834,567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32.56%,占公司总股本的7.69%。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10人,代表股份1,996,687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1.33%,占公司总股本的0.31%; (2)通过董事会征集投票方式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共8人,代表股份5,123,342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3.42%,占公司总股本的0.81%; (3)参加网络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人数1679人,代表股份41,714,538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27.81%,占公司总股本的6.5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保荐机构代表、律师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议案》(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议案》")。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议案》的投票表决结果 参加投票的股份总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533,834,567528,145,7665,112,557576,24498.93 流通股股东48,834,56743,145,7665,112,557576,24488.35 非流通股股东485,000,000485,000,00000100.00 表决结果:本次相关股东会会议议案已得到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经参加表决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2、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和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表决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股)表决情况 1乐鸿图1,580,000同意 2北京百环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1,226,542同意 3裴贞爱1,220,000同意 4朱兵939,761同意 5梁艳萍758,666同意 6黄素云749,481同意 7耿广善577,000同意 8王月华556,400同意 9王雪飞550,600同意 10沈祖鸿530,000同意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市共和律师事务所李东明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共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结论为:本所律师认为,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北京市共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三元食品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21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