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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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 06:22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经审查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方面提供的有关关联交易资料,基于独立的立场,就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
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林森黄金干李爽邓国珠 二OO六年三月二十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