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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额法定公益金出路何在 转作福利费或盈余公积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 05:33 中国证券报

  已公布2005年报的上市公司提取了360亿元法定公益金,加上截至2004年底提取的756亿元,两市法定公益金已逾千亿

  本报记者 牛洪军

  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今年可
不再计提法定公益金。对于已提取的、目前挂账处理的巨额公益金,专家认为,可以将其转作福利费或盈余公积金,在二者中寻找新出路。

  2005年可免提公益金

  由于失去原有“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用途,只能挂账处理的公益金,目前已在相关法律法规中不再有强制提取的硬性规定。

  今年1月1日实施的《公司法》,取消了“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5%至10%列入法定公益金”的规定。这意味着法定公益金作为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转型的产物终于划上了句号。

  而昨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的通知》,又为2005年上市公司不再提取法定公益金提供了可能。《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本通知发出后的第一次股东大会上,对其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改。

  西南证券周到指出,目前,绝大部分公司没有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因年度股东大会必须召开,因此,如果在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之前,公司不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那么,按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至少应该在2005年度股东大会上修订《公司章程》。这样,只要在2005年度股东大会上先修改《公司章程》,上市公司就可以不再提取公益金。因现在有三分之二的上市公司没有公布2005年年报,这些上市公司应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取消法定公益金提取;对于已公布年报的上市公司,若没有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或已发股东大会通知但仍在修改通知期限内的,也应根据规定,重新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不再提取法定公益金。2006年,上市公司若再提取法定公益金将没有法律依据。

  756亿公益金挂账

  提取公益金的本意主要是购建企业职工集体福利设施,但不再实行福利分房后,公益金已失去了存在基础,现实操作中大笔公益金被长期挂账。据本报信息数据中心统计,截至2004年底,1373家上市公司总计提取法定公益金近756亿元,平均每家上市公司就有5500多万元。

  虽然今年初《公司法》取消了提取公益金的规定,但由于没有修改《公司章程》,超过九成的上市公司继续在2005年的利润分配中计提公益金。据统计,截至昨日公布年报的408家上市公司中,除50家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的上市公司外,另358家上市公司中,有323家公司提取了公益金,共计提取360亿元;实现盈利且没有提取公益金的公司只有35家,占比不足10%。

  界定属性方可寻找出路

  专业人士指出,要为留存法定公益金寻找出路,就有必要界定其属性,它究竟是企业对员工的负债还是属于股东的权益?

  对法定公益金颇有研究的注册会计师吉争雄认为,从会计科目看,法定公益金是从企业净利润中提取的,净利润是企业的净资产,从企业的净资产中提取出来的一系列基金也应该属于企业的净资产,也就是公司股东的权益。但从提取的原始目的看,法定公益金是为了职工集体福利设施的购建,是出于保护劳动者利益的需要。一般而言,劳动者的收益和福利都表现为公司的成本费用。当所有者并未向劳动者支付这部分收益和福利时,它表现为公司的账面负债,从这一点看它又属于对企业职工的负债。

  基于此,法定公益金的出路应在以下四个方向寻找:一是将其余额从股东权益类科目调整到企业负债类科目中去,列为企业对职工的负债;二是扩大法定公益金的使用范围,用于职工的医疗、

养老保险
企业年金
等其他福利性支出;三是可以考虑经公司全体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将部分留存法定公益金转作公司资本
公积金
,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壮大实力;四是经全体职工代表大会和股东大会协商,按一定比例将其分别转为职工福利和资本公积金。

  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丁瑞玲教授也认为,寻找法定公益金的出路首先要界定其属性。如果认定其为公司对职工的负债,应将其转作福利费,在会计核算科目中,只有应付福利费反应这种属性;若界定法定公益金属股东权益,应将其调整为盈余公积金,列为股东权益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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