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久霖被判监禁51个月 同时被罚款33.5万新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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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 04:20 东方早报 | |||||||||
早报记者 陈其珏 中航油原总裁陈久霖即将面对4年零3个月的牢狱生活。根据新加坡初级法院昨天作出的一审判决,这位在2004年令中航油蒙受5.5亿美元损失的主要责任人,因制作虚假财务报表、欺骗德意志银行等6项罪名,将在新加坡度过51个月的铁窗生涯,同时他还被处以33.5万新元(约合20.6万美元)罚款。法庭允许陈久霖4月11日起开始服刑。
对此判决,控辩双方均有10天的上诉期。陈久霖的辩护律师王赐安昨天对早报记者表示,目前还没有决定是否提起上诉,律师团将在这10天内充分讨论后再作决定。 一位法律界人士表示,这一判罚结果还是比较重的,陈久霖希望“罚款不坐牢”的请求落空了。“当然,和陈久霖所获罪名的最高判罚相比,这个结果还是可以接受的。”据悉,新加坡法律中关于“欺骗”指控的判罚最高为7年徒刑或25万新元罚款或两者兼施。 陈久霖于3月15日开始在新加坡初级法院出庭受审,控方对他的指控共15项。在庭审过程中,陈久霖对欺诈、在财务报告中造假、没有及时披露巨亏及局内人交易等6项指控认罪。 一位接近陈久霖案的人士告诉早报记者,陈久霖的这一判罚结果,是新加坡法庭综合考虑了中航油重组成功、陈久霖自愿返回新加坡协助调查等各方面因素后作出的。 据早报记者获得的一份陈久霖法庭辩护词显示:陈久霖的辩护律师曾在法庭上竭力将陈久霖案与巴林银行案相区分。其中称,尽管新加坡公司和巴林银行都是受普通法管理的上市公司,但本案和巴林银行倒闭案存在很大区别。 在陈久霖案一审判决的同时,中航油的重组计划昨天也获得法院通过,中航油股票有望在月底复牌。中航油股票自2004年陈久霖事发之后一直停牌至今。中航油发言人云大卫昨天对早报记者表示,新加坡高等法院昨天已就中航油重组计划进行听证,最终顺利过关。这意味着中航油在新加坡复牌将再无政府方面的阻碍。 另据中航油集团新闻发言人边晖透露,预计中航油复牌将在3月底前实现。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