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动态] *ST美雅披露投资及受让产权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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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 02:3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记者 袁小可 *ST美雅又理出一笔糊涂账。 公司今日公告称,在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产进行核实时发现,在投资及受让鹤山市新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未作相应公告,目前已实际持有其100%股权。
*ST美雅全资子公司鹤山毛纺织总厂经编毛毯厂,曾于2003年1月28日与李如香共同出资成立鹤山市美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编厂持有其33.33%股权。 2004年11月18日,*ST美雅协议以4800万元,受让李如香手中鹤山市美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6.67%的股权,并将其更名为鹤山市新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相关手续已于2005年3月31日完成。 根据核实结果及相关法律资料,目前,*ST美雅董事会已责成经编厂将其持有的鹤山市新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3.33%的股权调整入账。公司实际持有鹤山市新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由于鹤山市美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未对所拥有面积为346,820?的土地进行开发,也未有经营,因此*ST美雅表示,上述事项对公司以前年度损益不会产生太大影响。 截至2004年12月31日,鹤山市新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19,909万元,负债总额12,778万元,净资产7,131万元。2005年1月24日,鹤山市新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面积为346,820?商住开发用地使用权为*ST美雅对广东省广新外贸轻纺(控股)公司下属子公司广东省纺织品进出口原材辅料贸易有限公司截至2005年1月5日的全部债务37,195万元进行了抵押担保。该公司除了前述担保外无其他担保事项。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