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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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 07:57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22号文件批准,于2006年2月23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截止到2006年3月13日,基金募集工作已经顺利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本次募集的有效净认购金额为8,838,501,210.85元人民币,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共计1,394,600.5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137,729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1.00元人民币计算,本次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有效份额为8,838,501,210.85份基金份额,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为1,394,600.59份基金份额,两项合计共8,839,895,811.44份基金份额,已全部记入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本次募集期间所发生与本基金有关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于2006年3月20日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已获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公司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至少3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3月21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