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证代码:030001 权证简称:鞍钢JTC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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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 07:18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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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6年3月6日以电话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通知,并于2006年3月20日以书面形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4人,实到董事14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讨论并通过以下决议: 1、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聘任黄浩东先生、林大庆先生为本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2、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解聘李忠武先生、付吉会先生、张立芬女士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独立董事王林森先生、姚维汀先生、刘永泽先生、李泽恩先生、王小彬女士认为本公司关于聘任及解聘程序合法、有效,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附:黄浩东先生、林大庆先生简历: 黄浩东先生,41岁,流体传动高级工程师。黄先生毕业于东北大学,获硕士学位。曾任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技术员、秘书,鞍钢集团公司秘书处副处长,鞍钢小型型材厂代厂长、厂长,鞍钢新钢铁公司热轧带钢厂代厂长、厂长,鞍钢新钢铁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热轧厂厂长,鞍钢新钢铁公司副总经理兼生产部部长。现任本公司董事。 林大庆先生,41岁,轧钢高级工程师。林先生毕业于东北大学,获硕士学位。1984年加入鞍钢,曾任公司冷轧厂生产助理、公司线材厂副厂长、厂长、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董事及副经理、鞍钢新钢铁公司副经理兼供销管理部部长。 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3月20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