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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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 07:18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6年3月15-17日在宁波开发区戚家山宾馆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单亮主持,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全票通过了监事会2005年工作报告。 二、全票同意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200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证券法》第68条之规定,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保证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监事会认为: 1、本年度公司依法运作情况。2005年,公司能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依法经营、规范运作,真实、准确、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并按有关规定建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未发现公司董事、总裁经营班子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公司05年的财务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认为公司05年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对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05年审计报告和审计意见不表示异议。 3、公司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公司向宁波丽阳化纤有限公司供热已构成关联交易,交易价格与其他非关联方同类用户基本一致,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没有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六年三月十七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