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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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 07:18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期间无修改提案的情况,亦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公司将于近期刊登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 4、公司股票复牌具体时间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3月20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3月16日-2006年3月20日期间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八区17号楼八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征集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区仲生先生 6、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593名,代表股份296,794,6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6.1%。其中,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592名,代表股份26,794,695股,占公司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的22.33%,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8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5名,代表股份274,556,3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0.40%。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共1名,代表股份270,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9.23%;流通股股东共134名,代表股份4,556,303股,占公司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的3.8%,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17%;其中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99名,代表股份2,317,473股,占公司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1.9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2458名,代表股份22,238,392股,占公司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的18.53%,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7%。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表决结果如下: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全体参与股东296,794,695293,937,7602,805,28551,65099.04% 流通股股东26,794,69523,937,7602,805,28551,65089.34% 非流通股股东270,000,000270,000,00000100% 经全体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经全体参加表决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通过。 四、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及投票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股)投票方式表决结果 1建信恒久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381640网络同意 2湘财荷银风险预算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1287300网络同意 3北京新丰瑞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152098现场同意 4韩晓华718100征集函同意 5邓强强518900现场同意 6张?439800网络同意 7蔡显凯319732现场同意 8赵蔚307900网络同意 9才敏270000网络同意 10沈松龄251609征集函同意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闻碧静 3、结论性意见: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提出议案的主体资格,议案的修改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网络投票指引》、《管理办法》、《操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