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问题的独立意见的公告对公司2005年度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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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 07:18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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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问询后,对公司控股股东占用资金情况、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等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核查,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05年12月31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单位提供债务担保余额为22,497,364.26元(均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浙江凯丰纸业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12,497,364.26元,浙江凯恩纸业销售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10,000,000.00元)。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一、公司对外提供保证担保的情况: 担保对象贷款金融机构借款类型担保发生额担保余额借款到期日备注 建设银行衢州 短期借款5,000,000.005,000,000.002006年3月30日[注1] 衢江支行 浙江亨宝德 12,690,000.002010年7月6日 纸业有限公 中行衢州分行长期借款38,140,000.0011,450,000.002010年7月15日[注2] 司 14,000,000.002008年9月30日 小计43,140,000.0043,140,000.00 浙江凯恩纸商业承兑 浙商银行30,000,000.00[注3] 业销售有限汇票 公司小计30,000,000.00 短期借款5,000,000.005,000,000.002006年3月22日 1,150,000.002006年3月14日 350,000.002006年4月17日 工商银行龙游2,051,200.002006年2月28日 浙江凯丰纸银行承兑[注4] 县支行16,036,216.52890,164.262006年5月28日 业有限公司汇票 130,000.002006年3月9日 2,150,000.002006年4月24日 776,000.002006年5月22日 小计21,036,216.5212,497,364.26 合计94,176,216.5255,637,364.26 [注1]:200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衢州衢江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亨宝德纸业有限公司在10,000,000.00元以内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从2005年12月31日起到2008年3月30日止。截至2005年12月31日,在该保证合同下的银行借款为5,000,000.00元。本次对外担保经公司2005年9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注2]:2005年9月16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衢州市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浙江亨宝德纸业有限公司在42,000,000.00元以内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从2005年9月16日起到2010年9月30日止。截至2005年12月31日,在该保证合同下的银行借款为38,140,000.00元。本次对外担保经公司2005年9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 2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注3]:2005年8月,本公司与浙商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为浙江凯恩纸业销售有限公司3000万元承兑汇票提供担保。本次对外担保经公司2005年7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注4]2005年3月31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龙游县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凯丰纸业有限公司在20,000,000元额度内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从2005年3月31日起到2007年3月31日止。截至2005年12月31日,在该保证合同下的银行借款为5,000,000.00元,银行承兑汇票为7,497,364.26元。本次对外担保经公司2005年1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公司对外提供抵押担保的情况: 担保对象贷款金融机构借款类型担保发生额担保余额借款到期日备注浙江凯恩纸工商银行遂昌银行承兑 10,000,000.0010,000,000.002006年5月15日[注1]业销售有限县支行汇票 公司小计10,000,000.0010,000,000.00 [注1]:2005年11月25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遂昌县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将账面原值为59,528,425.10元(评估价值为52,639,050.00元)的机器设备用于抵押,为浙江凯恩纸业销售有限公司在20,000,000.00元额度内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保证期限从2005年11月25日起到2006年10月30日止。截至2005年12月31日,在该担保合同下的银行承兑汇票为10,000,000.00元。本次对外担保经公司2005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上述对外担保均已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外担保的有关决策程序,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不存在与“证监发[2003]56号”文、《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续聘2006年度审计机构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2005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0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继续聘请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6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易仁萍、曹振雷、余永祥 2006年3月21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