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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公允价值并非操纵利润新道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 05:43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 陈健健

  新会计准则中的公允价值计量法会不会成为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的新工具?当下有不少人士对此深表担忧。这本属正常,但如果忽视了公允价值最大的“价值点”———客观反映企业资产的真实价值,而一味拘泥于新准则的技术完善与否,担忧就可能变为过虑甚至怀疑,这就有些本末倒置了。

  公允价值指的是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相比以初始成本来计量的成本计量法来说,公允价值计量强调的是对资产的计价要坚持客观的计量,以反映资产的真正价值。举个简单的例子,某家公司用来出租的大楼,若干年前的入账价值为建造成本的总和5000万元,但按照现实地价,房产价格已经升值到了9000万元,此时如果还用5000万元来计量,显然不能真实地反映这一资产的价值。

  资产的实际价值总是随着时间等因素而变动,相比成本计价的静态性,公允价值坚持动态的价值反映,这可以说是新准则的一大突破和亮点。明乎此,笼罩在公允价值上的迷雾即可散去———公允价值本身并不意味着利润容易受到操纵。如果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公允价值只会促使企业的真实价值得到发现。

  首先,新准则已考虑到了公允价值被误用的情况,一方面,公允价值的应用是谨慎的,目前主要在金融工具、投资性

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面采用;另一方面,公允价值的确认要有相应的规定,如对“商业实质”、“可靠计量”等条件的规定,并不是企业“拍拍脑袋”就可以实行的,很多达不到有关条件的企业目前还不能实行公允价值计量。

  第二,目前发布的新准则是概括的原则性规定,有业内人士透露,随后发布的准则指南和讲解中会有具体的规定,钻起空子来并非那么容易。

  早在1998年,公允价值的概念就出现在会计准则的债务重组等有关内容中,后来因为有不少公司利用这一规定来操纵利润,2001年会计准则修订时取消了。前车之覆,后车当会引以为鉴。这一次在规定上比前一次远为严密,这些在准则指南和讲解中应该会有具体的规定和体现。

  值得注意的是,公允价值计量在大多数准则中并非强制的。是否运用这一计量方法,即使是满足有关条件的企业也会仔细掂量掂量。比如,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计量将带来企业账面收益的增加和计税基数的提高,而企业并没有实际现金流入,选用公允价值计量岂不是自讨苦吃吗?

  那么,公允价值计量何时才能被广泛接受和应用呢?这个问题又回到了其真实反映价值这一本质上。有专家估计,国内很多上市公司以历史成本计量的资产的账面价值普遍低于其公允价值。在全流通日益迫近、价值投资理念深入人心的情况下,公允价值所提倡的真实反映企业价值的取向必将是市场的最终选择。

  据了解,新会计准则的指南和讲解都将在今年上半年发布。诚然,技术性的东西总有不足之处。对于公允价值计量,有的公司研究的是如何正确应用,有的公司琢磨的却是如何利用其不足。人心之不足往往与技术性缺陷互为表里,因而,解决这一问题显然不能仅仅寄希望于会计准则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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