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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万华 送股和权证并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 05:32 中国证券报

烟台万华送股和权证并举

  本报记者 邢梅 济南报道

  列入第22批股改公司名单的烟台万华(资讯 行情 论坛)(600309)股改方案今日终于出炉。其股改方案为,每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1.3股股份、2份认购权证和3份认沽权证;每份认购权证可以10元价格向公司第一大股东“烟台万华华信合成革公司”购买1股公司股份;每份认沽权证可以13元的价格向大股东出售1股公司的股份。公司非流通股
股东共需支付3677.44万股股份、5657.6万份认购权证和8486.4万份认沽权证。

  大股东万华华信合成革公司同时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上述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不包括认沽权证行权所购买的股份以及认购权证行权所出售的股份。万华华信承诺其所持公司股份自上述承诺期满后12个月内,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其出售价格不低于每股15元。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也不包括认沽权证行权所购买的股份以及认购权证行权所出售的股份。在公司因利润分配、

公积金转增、增发新股或配股等情况而导致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该设定价格将进行调整。

  烟台万华股改保荐人广发证券公司的周庭硕认为,烟台万华是目前国内唯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生产MDI(二苯基甲烷异氰酸酯)的公司,市场需求大,发展前景广阔。此次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既考虑了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流通权而对流通股股东执行的对价安排,也保留了流通股股东获得股份对价后获得超额收益的可能,有利于保障流通股股东利益,并可以强化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共同促进实现公司总价值最大化目标的统一利益机制,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烟台万华华信公司目前持有公司62.17%的股份,执行对价后,其持股比例将降至5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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