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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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 02:48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
公司董事会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商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2、公司将尽快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20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