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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 02:48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公司主要非流通股股东浙江上风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美的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市佳域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新理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南普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南亿祺贸易有限公司共同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
动议,公司董事会所委托的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和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时间安排,征求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商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

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2、公司将依据

股权分置改革进展情况,披露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相关文件。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六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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