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所公开谴责海龙科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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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 08:22 东方早报 | |||||||||
早报记者 陈其珏 上证所昨发布《关于对海龙科技(资讯 行情 论坛)(600516)和公司前任董事长谢信跃等公开谴责的决定》(下称《决定》)。据上证所披露,海龙科技存在巨额担保未披露等重大违规事项,涉及资金达3.61亿元。
上证所表示,经审核,海龙科技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方面存在如下问题:公司2004年9月30日、10月10日分别为控股股东兰州炭素集团(以下简称“兰炭集团”)的商业承兑汇票1000万元和4000万元提供质押担保,由兰炭集团贴现。由于兰炭集团无力支付,公司代为支付5000万元;2004年11月15日公司为兰炭集团的5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质押担保,由于兰炭集团无力支付,公司代为支付5000万元;2004年6月27日公司为兰炭集团的35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由于兰炭集团无力偿还,2005年12月31日由公司代为支付3500万元;2004年6月26日公司为兰州海龙房地产公司(兰炭集团控股子公司)的500万元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公司对上述担保事宜及被担保方债务到期由公司代为支付款项事宜没有履行相应的程序及临时公告义务。 同时,在2004年年报和2005年半年报的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的担保情况部分,“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和“违规担保总额”项目披露的金额均为0,实际金额:2004年度分别为1.15亿元和4.12亿元;2005年半年度分别为4000万元和3.37亿元,存在重大错报。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债权债务往来部分公司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披露的金额为2.61亿元,实际金额为3.61亿元,存在重大错报。 上证所决定对该公司及公司前任董事长谢信跃、前任董事王军、现任董事长任银光、董事杨立新、张耀宗、何世荣、邓广星、独立董事田中禾、宋华、翁雪鹤予以公开谴责。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