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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僵持到合作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 06:13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 王成盛 广州报道

  日前佛山照明(000541)每10股送24.5元的高派现股改方案顺利通过,为历时近两年的股权转让彻底扫清了障碍。作为国内目前股改最高派现和股权受让双方联合提出股改对价的公司,其股改历程颇值得回味。

  据参与该公司股改的有关人士介绍,公司国有大股东佛山市国资委2004年同外资企业欧司朗和香港佑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23.97%的国有法人股转让给后者。该协议此前已获得国资委和商务部的批准,但在证监会审批时因适逢股权分置改革而搁浅,并按要求必须在股改后方可办理股权转让。但欧司朗2004年的收购价为7.9元/股,再加上2003年度的分红和2004年的部分股东权益,实际转让价格为9元/股左右,外方显然不愿意再为股改支付任何对价。

  最终,佛山照明股改的重任不可避免的落在了股权出让方佛山市政府的肩上。但佛山市政府若再拿已签订转让协议的佛山照明股份来支付对价,显然也不能被外方所接受。况且整个转让股份比例只有23.9%,如以股份支付对价将进一步降低受让方的控股比例。在经过连续多轮艰苦卓绝的谈判后,最终提出由股权转让方佛山国资委支付现金对价,而股权受让方欧司朗佑昌提出连续四年的高比例分红议案,保持管理层稳定等承诺,同时佛山照明董事会做出关于主营收入、现金分红、3年内不增发融资等系列承诺。

  正是经历过这些艰辛的历程,在公司股改方案获得高票通过后,公司董事长钟信才感慨地表示,佛山照明的股改是要求公司股份转让和股改同时进行,佛山市政府立足于将佛山照明做强作大,抱着一种对国有资产和投资者认真负责的态度,佛山照明也是抱着一种诚信的态度去推动的。由于股改和股份转让同时进行,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众多,给股改工作增加了复杂性,在多方协商后,大股东推出了送现金对价方案,显示出大股东对投资者强烈的责任感和对股改的极大诚意。方案公告后,经过积极沟通,得到了大部分非流通股股东和众多流通股股东的理解和支持,对股改方案获得通过感到非常欣慰。

  据计算,佛山国资委此次共拿出2.4亿现金支付对价,另替其他非流通股垫付对价1.2亿,合计现金支出3.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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