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证券要闻 > 正文
 

刑法修正案剑指大股东占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 07:0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权威人士近日透露,正在修订过程中的《刑法》一项重要内容是明确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罪。

  该权威人士表示,目前《刑法》修正案已通过一读,可能在6、7月份出台。此外,监管机构正在抓紧制定《上市公司监管条例》,该条例修订完毕后将由国务院正式发布,同时监管部门根据现实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正在修订《市场禁入规定》。这两个法规都将规定
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且拒不解决的违法者进行严厉处罚,实施严格的市场禁入。

  该人士认为,在这些法律法规修订完毕之后,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将承担非常严厉的法律责任,而判断违法违规行为的标准也将更加明晰。因此存在资金占用问题的公司和相关责任人要赶在《刑法》修正案及两个法规生效之前制定清欠方案,尽快解决大股东占款问题,否则可能面临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

证券时报 黄婷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