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太科技为大股东还钱 房产将被拍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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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 05:42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实习记者 陈静 近来诉讼不断的新太科技(资讯 行情 论坛)(600728)今日披露,公司对大股东1700万欠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名下一处房产也将被拍卖。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第一大股东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向广州金
法院认定双方签署的主购销合同虽然名为买卖合同,实为借贷合同,因此无效;但法院同时认为新太新技术后来的承诺还款行为并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因此是有效的。于是法院判决新太新技术偿还广州金鹏欠款1700万元及利息,新太科技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此外,2005年3月7日,新太新技术接广州市中院通知,对中信实业银行广州分行诉被告新太新技术、浙江通普无限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证券、邓龙龙、翟才忠、胡广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裁定冻结新太新技术等价值3383万元财产。公司称,该房产查封虽然是针对新太新技术进行的,但该房产实际上是新太科技所属的资产,因此公司向法院提出异议,要求确认产权。但如今法院已经驳回这一请求,并委托评估公司对该房产进行了评估,其评估值为3395万元。如果新太新技术在10日内没有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将拍卖该房产。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