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乙烯产能将增1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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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 05:42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 申屠青南 国家发改委昨日公布《乙烯工业中长期发展专项规划》。根据规划,“十一五”期间,我国将增加乙烯生产能力1000多万吨,增长140%左右,乙烯企业平均规模将从47万吨提高到58万吨。
《规划》中提出,扩大原料来源,鼓励国内企业“走出去”,多渠道、多品种进口资源,弥补乙烯生产原料不足。新建乙烯要与千万吨级原油加工基地紧密结合,采取园区化发展模式。打破地域分割,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快企业间的资产重组和业务交换,强化资源优化配置和新技术、新品种的联合开发。调整产品结构,突出核心业务。 今后5年,我国将新建南海石化等七大乙烯工程,增加乙烯产能620万吨,形成长三角、环渤海和珠三角三大乙烯产业区,产能占到全国60%以上。同时在新疆、甘肃、四川、湖北等中西部地区建成大型乙烯生产基地。此外,通过改造或扩建现有企业,增加乙烯生产能力438万吨。 在行业准入上,新建乙烯项目原则上要依托现有大型炼油企业,实行炼油化工一体化,乙烯项目业主原料自给能力必须达到75%以上;新建乙烯项目单线规模达到80万吨级以上,乙烯以及下游石化装置必须选择先进适用的生产技术。投资方必须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现有企业净资产必须超过乙烯项目出资额度,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60%;新建乙烯项目资本金必须达到1/3以上,现有乙烯企业改扩建项目资本金必须达到40%以上;中外合资乙烯项目,外商必须拥有主要装置先进技术或原料供应能力,中方相对控股。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