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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 02:52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3月16日(星期四)上午9:00

  2、召开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攀钢文体楼

  3、股权登记日:2006年3月8日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孙仁孝先生(公司董事长洪及鄙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出席会议,特指定公司董事孙仁孝先生主持会议)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之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下同)共计36人、代表股份967,535,1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6.9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2人及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相关单位和新闻媒体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967,535,1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967,535,1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967,535,1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967,535,1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本公司2005年度实现净利润811,328,876.5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60,993,429.50元和其他转入-22,374,089.30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957,874,726.31元。公司拟以年末的总股本1,698,898,87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5股股票股利和1.00元现金股利(含税)。

  表决情况:赞成967,535,1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投资方案》

  表决情况:赞成967,535,1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提案》

  表决情况:赞成967,535,1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测公司2006年度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项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表决情况:赞成208,1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67,535,1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四川道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旭东

  3、结论性意见:本次大会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证明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ΟΟ六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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