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焦点透视 > 正文
 

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 02:52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一、会议召开和股东出席的情况

  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3月16日上午10:00在武汉市武昌洪山区鲁磨路369号当代大厦六楼
公司会议室召开。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22名,代表股份63,996,3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474%。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63,558,678股,占出席会议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6%,占股份总数的31.259%;参加现场投票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人,代表股份437,716股,占出席会议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4%,占股份总数的0.215%。

  公司已于2006年2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了《人福科技关于召开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董事长艾路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新闻媒体列席了会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

  出席会议的全体有表决权的股东记名投票表决了《关于出售公司持有武汉杰士邦卫生用品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经确认现场投票结果,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的表决结果是:同意63,996,394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00%;

  (2)出席会议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表决结果是:同意63,558,67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有效表决权的100%;

  (3)出席会议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表决结果是:同意437,716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占出席会议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有效表决权的100%。

  三、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年修订)》、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得到了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故公司本次股权交易事项得以通过。

  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是,本次股权转让尚需经交易对方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获得中国政府相关商务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施行。交易生效后,本公司将持有武汉杰士邦10%的股权;武汉杰士邦债权人对上述交易未发表不同意见;上述交易无附加条件。

  四、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吴和平律师、温莉莉律师到会做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与本次股东大会相关的股东大会决议、会议原始资料、会议通知、《法律意见书》等备置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供投资者及有关部门查阅。

  特此公告。

  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三月十六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