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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 02:52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众
公用")于2006年3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了《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议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公告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公司定于2006年4月3日(星期一)上午9∶30-11∶00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地点为上海市市委党校大礼堂(虹漕南路200号)。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3月30日?2006年4月3日(期间的交易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的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以下简称"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一种表决方式。

  5、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6年3月2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律师、保荐机构代表。

  (3)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事项: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由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是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安排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且有权参加相关股东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全部为有权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审议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临时股东大会和相关股东会议合并举行,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将本次公积金转增预案和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作为同一事项进行表决,临时股东大会和相关股东会议的会议股权登记日设置为同一天。鉴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是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安排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故本次合并议案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实施,即含有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会议股东可以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五项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可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大众公用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具体程序见公司于2006年3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董事会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董事会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通过委托董事会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需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现场相关股东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06年3月28日(星期二)上午9:00至下午16:00,逾期不予受理。

  2、登记方式:

  股东须持以下有关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

  异地股东可以传真、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票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上身份证及股票帐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3、登记地点:良良大酒店大堂上海市中山南路77号(近东门路、十六铺)

  4、通讯地点

  上海市中山西路1515号8楼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200235

  传真:021-64288727

  5、注意事项: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会议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郁迪生

  联系电话:021-64288888-560964280679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上,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如下: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3月30日至4月3日(期间的交易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738635,投票简称:公用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本议案,以1.00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议案申报价格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1.00元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例如,流通股股东同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则具体程序如下:

  买卖方向投票代码投票简称申报价格委托股数

  买入738635公用投票1元1股

  流通股股东反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则具体程序如下:

  买卖方向投票代码投票简称申报价格委托股数

  买入738635公用投票1元2股

  流通股股东弃权,则具体程序如下:

  买卖方向投票代码投票简称申报价格委托股数

  买入738635公用投票1元3股

  六、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程序

  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权。

  1、征集对象:本次投票委托征集的对象为大众公用截止2006年3月2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自2006年3月22日至2006年4月2日(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为公司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已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征集投票行动。

  4、征集程序:请详见公司于2006年3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七、其它事项

  1、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17日

  附件:出席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6年月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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