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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 02:52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3月16日在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18号院长远天地大厦2号楼2201号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146,959,813股,占公司总股本484,850,997股的30.31%(其中非流通股股东2人,代表股份146,955,813股,占总股本的30.309%;流通股股东1人,代表股份4000股,占总股本的0.001%)。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韩旭升先生主持,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续聘天职孜信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2005年度
审计
服务的议案;

  天职孜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了2004年度审计服务,同意续聘其为本公司提供2005年度审计服务,审计费用为35万元。

  同意146,959,813股,占有效表决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146,955,813股,占有效表决数的100%;流通股股东同意4000股,占有效表决数的100%。)

  二、审议新一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为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同意将独立董事津贴提高为每人每年6万元(税前)。

  同意146,959,813股,占有效表决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146,955,813股,占有效表决数的100%;流通股股东同意4000股,占有效表决数的100%。)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与会董事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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