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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商业银行以多种方式谋求重组变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 01:58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银行家》研究中心《中国商业银行竞争力评价》课题组组长王松奇 副组长刘煜辉 欧明刚

  ■随着中国金融业开放日益深入,城市商业银行在中国金融业版图中的地位也陡然飙
升。对试图进入银行业的外资和民营资本而言,相对有急切引资需求的城市商业银行更具有吸引力。因为,城市商业银行规模相对较小、相对容易获得事实上的控制权及相对较低的重组成本。

  ■一般而言,地方政府是当地城商行的最大股东,城商行的贷款决策大多与地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其发展也离不开地方政府的支持。无论引入外资还是引入民资,地方政府作为这场博弈中游戏规则的确定者和主导者始终是个关键因素。

  ■从目前看,民营资本仍然是缓解城商行资金饥渴的良药之一。浙江8家城市商业银行的"民营化"运动就是现实的案例。

  ■三类城市商业银行都成功地吸引到了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但其中的难度、条件、介入的深度上却存在着非常巨大的差异,合作过程中磨合的难度也非常不一致。(本文系原报告摘要)

  当前,在中国银行业界各个层面上都涌动着改制之风。除了此起彼伏的引进外资和引进民间资金入股外,跨区经营、联合重组也成为热门话题。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约束越来越具体的情况下,城市商业银行正以各种方式谋求变革。

  城市商业银行改革重组充满了悬念。在上下左右夹击之下的城市商业银行,求变已经是不得已的选择和必然趋势。

  地方政府扮演关键角色

  在城市商业银行利益格局中,地方政府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城商行的重组改革必然涉及到地方政府利益的重新调整。

  一般而言,地方政府是当地城商行的最大股东,城商行的贷款决策大多与地方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其发展也离不开地方政府的支持。无论引入外资还是引入民资,地方政府作为这场博弈中游戏规则的确定者和主导者始终是个关键因素。

  在转型期中央与地方关系博弈与重构的道路上,城商行改革的步伐注定十分艰难,牵动的是地方政府职能转换等一系列政治体制改革的沉重话题。在金融生态环境良好的发达地区,城商行重组推进较为顺利,外资趋之若鹜,民资入股后行为也相对规范;而在财政短缺、金融生态环境较差的欠发达地区,城商行的改革举步维艰,并且很有可能成为民营资本进行灰色交易的对象。我们看到,当年德隆的"掠夺之手"伸向的往往都是那些命悬一息、行将倒闭的银行,如株洲、南昌、昆明等城商行。

  我们看到,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帮助城商行顺利引资,对其进行了资产置换、注资等。据银监会的统计显示,截至2004年末,各级地方政府及股东为处置城商行历史遗留包袱、解决不良资产问题,累计弥补城商行财务亏损51.42亿元,累计剥离不良资产71.73亿元,累计置换不良资产235.12亿元,投入的资产总额达358.27亿元。其中,2004年弥补财务亏损19.86亿元,剥离不良资产50.07亿元,置换不良资产163.71亿元,投入资产总额为233.64亿元。即2004年一年投入处置历史形成风险的财力,占10年间总处置量的65.21%。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说,各级地方政府十年内360亿元的大力投入,使近30家处于高风险状态的城商行初步摆脱了困难局面。除此之外,有些地方政府还通过自降身价来获得外资青睐。

  近两年来,几个省级政府相对强势的经济体,都在力推"捆绑"模式的重组,即以辖内一家规模最大的城商行为依托,整合辖内规模较小的城商行和城信社,形成以省行政区内跨区经营的商业银行。东北银行、中原银行、齐鲁银行呼声不时而起。要获得监管当局的支持,地方政府必须拿出有限的资源,帮助城商行埋单旧账,一方面是由于计划经济体制下,地方政府在城商行坏账形成过程中负有责任;更重要的,是一旦区域性银行获批,意味着获取了更大的地区金融支配权。

  民营化改造方兴未艾

  2002年,在补充资本金的风潮下,城市商业银行开始了第一次"民营化"改造。然而,相关案例表明,民资参股的城市商业银行,资本金繁荣往往只能维持很短的时间,地方政府依然是一股独大,使得经营状况难以出现大改变,许多增资扩股补充的资本金又填进了新的不良资产窟窿,显然背离了吸引民资的初衷。而且,民资入股城市商业银行后频频暴露出"关联贷款"问题,引起了监管层的高度重视。具体地说,对风险较高的城市商业银行,继续保持政府的相对控股地位;对于资产质量较好的城市商业银行,政府逐渐淡出。

  目前,城市商业银行又面临第二轮增资扩股,2005年发改委下发的《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首次明确,在加强立法、严格监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金融业。这又一次引发了中国民间资本的躁动。从目前看,民营资本仍然是缓解城商行资金饥渴的良药之一。浙江8家城市商业银行的"民营化"运动就是现实的案例。

  在外资银行纷纷进军浙江之前,浙江城商行的民营化运动已兴起。从2003年开始,包括杭州、温州、宁波在内的浙江8家城市商业银行,通过增资扩股已经基本完成了民营资本进入的过程,并且"民营股"均超过"政府股",相应吸纳的民间资本达到30亿元之巨。我们看到,在浙江,随着民营资本进入城市商业银行并进行改造,这样的模式已经渐次成为主流,在温州、嘉兴、绍兴、湖州,这样的过程正在发生。

  针对倍受关注的民营银行关联贷款问题,我们认为要有正确的认识。首先,只要存在信息不对称的地方,就有可能会出现关联之类内部人行为;其次,要全面正确地理解银行治理,监管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再次,入股城商行后,民营股东是否真正能发挥改善公司治理的积极作用,很大程度与地方治理环境相关联,也就是说,地方政府是一个很关键的因素。

  更多城商行所表现的问题的另一面是,政府股东更乐于把民营资本的进入视作一笔扶危解困的"善款",而非前来接管的舵手。不愿轻易地将城商行拱手相让、放弃对地方金融资源支配权,即便是在股权结构已然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如此可见,要保证民营资本不变异,关键在于银行如何离开政府之手,真正地"民营化"------也就是如何同步建立起有利于民营银行成长的地方治理的制度环境,这才是解决关联贷款、高比例分红等一系列内部人问题的根本之道,不过这的确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

  成功吸引外资进入

  作为银行业引进外资参股的试验田,首先对境外战略投资者出售股权的是中国最小的商业银行------110家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首先看中的是那些地处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市场潜力巨大的城商行。迄今为止,境外战略投资者对城商行的投资已接近46亿元。

  从已有案例的引资经历和磨合状况来看,引入外资对于城市商业银行的改革是卓有成效的。按照吸引外部资本特别是外资金融机构入股的吸引力,巴曙松等学者将现有的城市商业银行简单粗略划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发达地区中心城市的商业银行;第二类,欠发达地区中心城市商业银行;第三类就是普通二线城市商业银行。可以看到,目前这三类城市商业银行都成功地吸引到了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但其中的难度、条件、介入的深度上却存在着非常巨大的差异,合作过程中磨合的难度也非常不一致。

  对于经济发达地区中心城市的城商行来说,受到外国投资者的青睐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第一类银行的投资者一般更注重于深度介入银行的深度管理,能在管理和产品方面对银行发展产生影响等因素。同时,这些投资者一般都有在中国整体金融战略布局的考量。

  对于第二类城市商业银行来说,其投资者往往是看到中国银行业垄断情形下的巨大溢价,希望通过投资取得经济上的回报,在适当的时候进行套现。同时,第二类银行的投资者往往希望控股城市商业银行,通过自己的运作和经营,在达到一定水平后转手卖出,从而实现获利。

  对于大多数身处二线城市的第三类城商行来说,引入世界著名的外资金融机构是个美好但却遥远的梦想。虽然名不见经传的南充商业银行成功引入了德国投资与开发有限公司(DEG)和德国储蓄银行国际发展基金(SIDT),但它显然并不具有典型的推广意义。就目前情况看,对于二线城市的城市商业银行,从引进民营资本着手,炼好内功可能是一条正确有效的路径。

  在城商行或银行引进外国投资机构问题上,有些观念有必要作更深层次的思考。我们认为,注意金融安全问题,尽管这是一个很敏感的话题,作为一个独立第三方的报告,不得不谈。"单个境外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或战略投资者向单个中资商业银行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20%,多个境外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或战略投资者投资入股比例合计不得超过25%"的比例限定,在近日出台的《办法》中以成文的方式得以正式确认。但此前银监会官员有关"一家战略投资者入股同质银行不能超过两家"的说法并没有在规定中得以体现。人们担心外资是否正在采取这样一种暗渡陈仓的策略:在多个城商行持股,一旦政策放开即可增持至控股,这样他们稍加整合,就能以低廉的成本得到一个覆盖全国主要地区的商业银行,并且这个全国性的商业银行网点还分布在中国最富裕的中心城市地区。实际上也就达到汇丰银行花巨资入股交通银行接近20%的股权,从而获得依靠交行遍布内地上百个网点为汇丰客户在华提供服务的类似效果。

  另外,政策监管不能替代市场选择,应将重组权还给市场。城商行重组本应该是当事人自主选择的过程,引入外资也好,民营资本也罢,还是联合重组,监管部门的职责在于监管,在于制定好规则,保证博弈的主体在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中进行活动,并不介入整个交易过程,角色界限应该是非常明确清晰。遗憾的是,我国银行改革和其他领域一样,行政主管部门往往僭越裁判员的职能,将过多的价值判断直接加入到博弈中。有时政策取向立意很好,却未必能够执行,甚至可能在执行的过程中遭到歪曲走偏方向。

  跨区经营与联合重组

  2005年12月28日,作为中国第13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徽商银行挂牌成立,与前面的12家股份制银行都是由股东发起成立有所不同的是,徽商银行采取的是"6+7"的吸收合并模式:由安徽省辖内6家城市商业银行(城商行)和7家城市信用社吸收合并而成区域性股份制银行。

  徽商银行挂牌的意义不在于中国又增加了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而在于很多中小城市商业银行似乎又看到了一条新的出路------通过合并来实现做大做强、实现跨区经营的目标。徽商银行的成立等于是这一模式正式宣告啼声初试。其他如东北银行、中原银行和江苏银行,也都在筹备和酝酿之中,期待破茧而出。事实上,从2004年以来,跨区经营、联合重组一时间成为了众多城商行的呼声。

  可以预料的是,按照这种模式走下去,未来几年内,城商行的数量将急剧减少,从徽商银行成立之前的115家减少到只剩下向北京银行、上海银行、南京商行这样规模较大、资产质量较好的为数不多的几家。其余的那些小型城商行都将成为以省为单位的区域性股份制银行的一部分。

  我们看到,随着城商行这两年迅猛发展,可提供的单笔贷款数额越来越大,抢客户越来越凶,可以想象的是,随着城商行联合重组和跨区域经营,本地中小企业得到服务的机会或许会更加渺茫。就像是一个悖论:城商行越是发展,反而与当初所设定的社区银行的方向渐行渐远。另外,必须警惕城商行的"超常规"发展倾向,这样的代价在中国金融业的发展历程中已经屡见不鲜。

  在城商行合并热潮中,最热心的肯定是省级政府。不过,省级政府与市级政府之间,省辖区内各市级政府之间的利益如何协调更是一个难题,比如,由于城商行每年对地方财政的贡献都不小,联合经营后的税收如果归总行所在地所有,会不会对地方的支持力度有所下降?地方项目在城市商业银行联合经营后,是否要经过总行审批?这样是否导致贷款项目更难获批?如此众多的利益纠葛必然会影响到未来捆绑银行治理的各个层面,诸如董事会席位如何分配、管理层如何安排、信贷份额如何配置等等。总之,城商行的联合重组之路注定困难重重。

  战略定位与发展模式

  中国城商行的积弊不仅仅反映在资本充足率不高,资产质量不高,盈利能力差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政府主导的经营模式所导致的市场定位上的模糊与彷徨。其实,城市商业银行在成立之初就确立了"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和服务城市居民"的市场定位。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国有银行基本上形成了网络广泛、与大型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关系良好的竞争优势;股份制商业银行则形成了科技领先、产品创新能力强的后发竞争优势;而城市商业银行在中小企业服务中,具有信息、服务本地化的比较优势,大多数城商行显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而是与大银行拼机构、拼大客户、拼网络。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去年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衔枚疾进,大举向小企业贷款进军,仅工行小企业贷款2005年就突破1800亿。从某种程度上讲,市场定位的摇摆不定,正使一些城市商业银行在市场竞争中面临被淘汰的风险。

  此外,监管部门对于城商行的政策取向模糊不清,缺乏长期战略性的考量。尽管监管部门一直在鼓励城市商业银行在服务地方经济、服务居民中发挥的作用,但实际操作中具有实效性的措施不多,并且开始慢慢淡化城商行的地方特点,对城商行的监管只在简单的复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标准和方法,缺乏差异性和弹性。监管的效果自然不尽如人意。

  中国大部分城商行分布在二线城市,这就注定了当前乃至较长一段时间跨区域经营、联合重组不应该成为城市商业银行发展的主流。城市商业银行的联合,重组改制依然是大银行固然模式。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银行体系不尽完善。进一步发展中小金融企业,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是完善银行体系的关键。中国目前不缺全国性银行,也不缺大机构性的分支机构银行,缺的是为非公经济服务的小银行。

中国经济特别是处于融资劣势的非公经济,迫切需要专门为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非公经济为社区服务的单一制银行,特别是地市级的城市商业银行应该填补这个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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