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改联动民事赔偿备受关注 ST广夏将与股民谈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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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 01:33 四川金融投资报 | |||||||||
本报讯 ST广夏(资讯 行情 论坛)(000557)今日公告,公司主要的非流通股股东包括中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综合投资公司、深圳市广夏文化实业有限公司、广东京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银川培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代表银广夏所有的非流通股股东和状告公司证券市场虚假陈述要求民事赔偿的中小股民进行协商谈判。 协商谈判将于近期开始,为便于及时与法院沟通协商谈判的结果,谈判的地点暂定
?ST广夏非流通股股东在公司股改方案中承诺,将在股改方案审议通过后的30日内,与法院正式受理的以公司为被告的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的所有原告进行协商谈判,在此基础上非流通股股东将寻求代表公司与中小股民诉讼原告达成调解协议和/或撤诉安排,从而免除目前公司承担的与中小股民诉讼有关的或有负债,同时非流通股股东将承担该等调解协议或撤诉安排中规定的所有需要向原告履行的义务。而公司股改方案前期已经顺利获得了通过,按照承诺,非流通股股东发动了此次的与原告股民的协商谈判。 此前,状告公司虚假陈述的808名股民曾拒绝了公司提出的“以股抵债”赔偿方案,即以每10股折合送1.4股的方式抵消总金额近1.8亿元民事赔偿款,此次协商谈判的结果对于刚刚保牌成功的?ST广夏来说有着重要的影响。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