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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业协会会长:信托产品应向公募发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 11:03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报记者 秦利

  在日前全国信托公司合规经营业务研讨会上,中国信托业信托会长、中诚信托董事长王忠民指出,监管部门应该划分理财市场层次,允许基金等机构购买信托产品,并允许信托公司实现公募。

  理财产品应分层次

  目前,基金、保险和证券公司等机构受限,不能投资信托计划,而信托计划购买者以个人投资者居多。

  王忠民建议,监管部门应该对理财产品划分层次,并允许机构投资信托产品。“信托公司的产品如果不好,机构客户也不会来购买,即使出现市场风险,也不会找监管部门。”据记者了解,许多机构对信托计划也有需求,比如,一些基金就对信托计划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但由于受到相关规定限制而无法购买。

  王忠民指出,某些信托产品的确只适合卖给机构,比如资产

证券化,相关产品非常复杂,个人投资者对其难以把握,而机构投资者拥有大量的专业研究人员,在宏观面和微观面上都有相当的判断力。同时,机构投资者承受风险和转移风险能力都很强,因此,开发机构投资者对信托行业健康发展有很大作用。

  应向公募发展

  王忠民指出,通过信托公司的规范运作,私募资金已经规范了很多,但从现实上来看,这种定位私募限制了信托行业的发展。他说,目前,市场上出现许多“类信托计划”,比如北京某

房地产商开发的计划,不仅模仿信托公司房地产信托计划的作法,还打出广告承诺8%的收益,这种“类信托产品”还有相似的林地计划等等。相关监管部门肯定难以对这类产品进行监管。“与这些‘类信托计划’相比,信托公司实际上更负责任,在规避风险上也做得更好。我认为信托公司私募和公募都可以做,而且应该以公募为主,监管严格程度有区别就可以了。”

  他指出,公募对信托公司的发展和监管都有好处,公募发行将有很多负责任的中介机构参与监管,而且信托产品流动性也能获得较好的安排。“尽管我们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很受欢迎,公司信用也很好,但我们不敢发行很多集合产品,就是因为产品的流动性解决不了。”王忠民指出,信托公司只许做私募的制度安排是否合适,还需要重新考虑。

  据记者了解,信托公司实现公募一直是业内呼吁的焦点问题。去年有关部门曾考虑,允许个别优质信托公司的房地产信托计划突破200份的限制,从而实现公募,但由于去年12月份金信信托出事,而被搁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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