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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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 02:57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接江苏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江阴兴洲投资有
本次股权转让后,江阴市化学纤维厂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集团公司将持有本公司63.62%的股份,仍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村委会不再持有集团公司股权,兴洲投资等九家公司将合并持有集团公司100%的股权,间接控制本公司63.62%股份,集团公司和兴洲投资等九家公司将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要约收购豁免。 本公司将根据本次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3月14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