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斯达克收购伦交所未成 先过英监管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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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 02:51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特约记者 马建国 伦敦消息据英国媒体15日报道,英国金融服务局首席执行官约翰·蒂纳14日表示,监管不应该成为英国和美国交易所并购的障碍,这也意味着,在收购伦敦证交所一事上,不管是纳斯达克还是纽交所,都至少已经可以确保过英国当局监管这一关。
蒂纳说,在当今世界,疆界仅与国际关系有关,而不会影响跨国贸易和交易的进行。不过,蒂纳拒绝对纳斯达克收购伦交所一事发表评论。 蒂纳说,即使伦交所被美国公司收购,伦敦上市的公司也不会自动接受美国萨班斯法案的制约,因为伦敦上市公司可能仍然要在伦敦这个平台运作,仍然受伦交所管理。 美国2002年颁布的萨班斯法案,主要是为了加强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监管以及更好保护投资者利益,但不少业内人士认为该法案对公司的管理过于严格。 伦交所董事会10日回绝了纳斯达克每股9.5英镑的收购要约。最新有消息说,纳斯达克正考虑推出一个新的收购计划,即保证在收购后纳斯达克和伦交所仍各自独立经营。而纳斯达克最初的收购要约是全现金交易。 另据消息,在蒂纳发表此番谈话的同时,总部位于巴黎的泛欧证券交易表示将恢复与德国证交所的合并谈判。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