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欠工作进展顺利 占款公司开出时间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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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 08:15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专业人士提醒,谨防大股东占款方式更趋隐蔽 本报记者 周边 清欠———这一困扰中国证券市场多年的老大难问题正在逐步得到解决。近期,陆续有56家上市公司公布清欠情况及清欠时间表,涉及金额37.69亿元;其中,拟清偿占款近24亿
清欠工作进展顺利 今年年初以来,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进行年报披露的同时,首次发布公告,披露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报告显示,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现象有所减少,清欠工作进展顺利,除极少数公司外,基本未发生新增资金占用的情况。 此前,沪深证券交易所在《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中要求,注册会计师在为上市公司年度会计报告进行审计时,应出具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上市公司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应披露该专项说明。 据本报信息部统计,截至3月15日,存在大股东占款的上市公司中,有73家公司第一次详细披露了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其中56家公司均表示,已经解决或将于2006年底前解决大股东占款问题。 自去年管理层提出“重点解决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以来,上市公司大股东清欠速度明显加快,大股东资金占款总额也呈逐渐下降趋势。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1月底,上市公司被大股东占用资金的总额已从2002年的最高峰967亿元,下降至365亿元,占款数额下降一半以上。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现象的上市公司从676家下降至234家,下降幅度明显。 从已披露的专项说明中可以看出,大部分上市公司大股东均提出了具体清欠方案,清欠方式也呈现多样化趋势。大部分公司采用现金清偿,也有以股抵债、以资抵债,或以红利抵偿等。多数公司拟定了具体的清欠时间表,凸显大股东清欠的诚意。有数据表明,大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状况大为改善,绝大部分上市公司2005年度未出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新增资金占用的情况,有关的资金占用也是属于正常的经营性往来。 谨防隐蔽占款 虽然清欠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上市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依然存在一些问题,清理大股东占款仍然任重道远。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5年修订)文件,以及沪深交易所备忘录的要求,应由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并出具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从已披露的专项说明来看,大部分上市公司的专项说明均符合规定要求。不过,也有部分公司的资金占用专项说明不符合要求,有关资金情况汇总表由上市公司编制提供,且部分上市公司未提供关联方的详细数据,致使注册会计师无法判断对公司会计报表具有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及其交易是否披露完整及恰当处理。 对于大股东占款问题,虽然部分公司拟定了具体方案,但还是给人心里有些不踏实的感觉。有上市公司在其年报中表示,清欠方案并不能确保该公司在2006年底彻底解决资金占用问题。 有关的资金汇总表还显示,部分上市公司2005年期初不存在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款的情况,期末占款余额也极少,但是2005年度累计发生的资金占款数额巨大。这一现象表明大股东占款可能不再以长期侵占的形式出现,而有可能出现间断循环的情况。此外,个别上市公司2005年度非经营性占款减少缓慢,而经营性占款并无特殊理由的急剧增加。专业人士提醒,大股东占款有可能以越来越隐蔽的方式出现,监管部门对此应予以高度警惕。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