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维权 新旧问题并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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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 05:46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 常庆 今天是新修订的《公司法》、《证券法》实施以来的第一个消费者权益日,法律界人士向本报提供的信息显示,目前,参与一级半市场投资与地下股票交易、侵权类与合同类不实股评和委托炒股等成为证券投资者权益受侵害的集中区。
新旧问题并存是目前投资者权益被侵的特点。有关人士称,随着新两法的实施,投资者将获得更充分的法律保障。同时,今年的两会传来消息,35名人大代表提议制定证券投资者权益保护法,引起了投资者的共鸣。 针对中小投资者反映最多的侵权行为,律师界人士称,参与一级半市场投资与地下股票交易行为的投资者,权益难以受到法律保护。如果涉及投资纠纷以及涉嫌非法经营、诈骗,投资者在知悉情况后应当以最快的速度去企业追回投资、挽回损失、直接和企业谈判赔偿事宜。委托炒股应高度注意商业风险甚至道德风险、欺诈风险。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