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新希望官司了结 富民龙飞退出合资公司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 04:06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实习记者 史启宇 发自上海 G 新希望(资讯 行情 论坛)(000876.SZ)今日公告称,云南富民龙飞产业(下称“富民龙飞”)与公司就共同出资设立的云南新龙矿物质饲料有限公司(下称“新龙公司”)出资纠纷一案,法院准许云南富民龙飞产业撤回起诉。该案的起因在于,富民龙飞怀疑G新希望恶意串通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下称“中联”)吞并其资产。
2002年3月6日,由富民龙飞和G新希望协议,共同出资设立的新龙公司,请中联对富民龙飞出资部分资产进行评估,由G新希望负责联系中联。 2005年8月30日,富民龙飞从中联处得到其出资资产评估报告书时,发现资产评估结果和实际资产有较大差异。富民龙飞认为G新希望和中联恶意串通,以合法形式掩盖其侵吞富民龙飞巨额财产的非法目的,故把新希望告上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富民龙飞称,其出资资产为6000余万元,但G新希望告知富民龙飞其出资资产的评估价值为2800万元,并以2800万元作为富民龙飞的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新龙公司。因此,富民龙飞认为G新希望损害了其合法权益。 但对于富民龙飞的突然撤诉,富民龙飞的代理律师李旭表示:“因为富民龙飞对G新希望在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诉讼,双方已于春节前进行调解。调解结果为,G新希望以1135万元使富民龙飞退出了合资企业新龙公司,新龙目前为新希望独资经营。因此,我们把高院的诉讼撤下来了。”G新希望昨日收盘6.05元/股,上涨1.86%。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