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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 02:44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被否决或变更的议案;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3、公司将于近期尽快刊登《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在此之前公司股票停牌;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3月13日(星期一)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3月9日至2006年3月13日交易日9:30-11:30、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2006年3月3日(星期五)

  3、召开地点:上海市岳阳路1号上海教育会堂讲演厅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董事会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洪任初先生

  7、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相关股东会议")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董事会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544人,代表股份463,819,6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88%;其中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3529人,代表股份77,064,02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22.94%,占公司总股本的10.61%。

  1、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和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5人,代表股份386,755,600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份的99.14%,占公司总股本的53.26%。

  2、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具有表决权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共3529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7,064,02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22.94%,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61%。其中:

  (1)参加现场出席股东会议的流通股东及股东代表658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589,891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7%,占公司总股本的0.49%。

  (2)通过网络投票具有表决权的流通股东和股东代表共287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3,474,129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21.87%,占公司总股本的10.1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参加了本次会议。

  四、会议议案表决情况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议案为:《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463,819,620456,528,4717,229,00062,14998.43%

  流通股股东77,064,02069,772,8717,229,00062,14990.54%

  非流通股股东386,755,600386,755,600001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的持股和表决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所持股份数投票方式表决结果

  1裕阳证券投资基金6,500,600网络投票同意

  2中国银行-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6,193,735网络投票同意

  3中国银行-兴安证券投资基金4,371,300网络投票同意

  4中国银行-银华优势企业(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3,000,000网络投票同意

  5中国工商银行-安信证券投资基金2,700,000网络投票同意

  6中国建设银行-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2,099,932网络投票同意

  7上海申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788,800网络投票同意

  8上海市拥军优属基金会1,500,080网络投票同意

  9泰和证券投资基金1,374,693网络投票同意

  10万向租赁有限公司1,100,996网络投票同意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唐勇强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参加会议人员的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资格、大会的表决程序是真实、合法、有效的,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证监会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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