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海盛 10转增6.49股副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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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 05:33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 张莲娜 中海海盛(600896)今天披露了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公司以现有流通股本15,607.80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6.4918股的转增股份,对价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5股。
截至股改说明书出具之日,中海海盛未明确表示同意的非流通股股东共27家,持股数量为1,388,459股,占全体非流通股总数的0.86%。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安排未明确表示同意意见的非流通股股东,中海集团承诺在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之前,上述非流通股股东有权按照公司2005年12月31日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向公司控股股东中海集团出售其所持股份,然后由中海集团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相应的对价安排。 若上述非流通股股东不同意按照上述价格将所持股份出售给中海集团,在本次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起至《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非流通股股份禁售期(12个月)期满之日止明确要求偿付其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放弃的对价转增股份,则中海集团、海南电网公司和海口港集团公司三方承诺:在非流通股股份禁售期满后的5日内,按约定的比例向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偿付其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放弃的对价转增股份。被代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先征得代其支付对价的中海集团等三方的一致同意,并由上市公司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